针对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工作的通知》,从申报主体、工作流程、认定条件、过程监管和市场清出机制等5个方面作出了若干规定,对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制度进行了修改规范和补充完善。特别是明确提出,自2013年1月日起,在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开工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实心砖和烧结普通砖只能用于建筑基础部位和部分特殊部位。《通知》的印发,有利于维护认定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促进我省墙改建筑节能工作深入推进。
自2005年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建立实施了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制度。截至2011年底,获得认定的生产企业超过2000家,产品涵盖砖(瓦)、砌块、墙板、外保温材料(系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热计量装置及建筑能耗监测技术产品、节能门窗(玻璃)等7大类100多个品种。